“小法庭”书写基层治理“大文章”
——走进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鲜晓苏
在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有这样一个“小法庭”,它扎根基层,致力于辖区和谐稳定与群众幸福生活,它就是被评为2025年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的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
近年来,清河人民法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审判实践、强化品牌打造,在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和能动履职上持续发力,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大作用”,多层面展现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别样“枫”景。
党建引领 让法庭成为红色“桥头堡”
清河法庭创新“党建+枫桥法庭建设”模式,坚持党建与审执工作融合理念。结合辖区发展特点和地域人文特色,创建“敬老孝亲服务岗”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用温情护航“夕阳红”。
2024年10月8日,永昌县水源镇退休的赵老爷子到法庭抱怨,自己退休后与他人合伙种地,合伙人退出后未全额返还合伙款。
原来,该案件3年前已调解过,但履行期限届满后合伙人仅返还部分款项。法庭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合伙人了解情况,得知其家庭突发变故、经济困难,反馈给赵老爷子后,老人被温情执法打动,同意缓收案款。而合伙人在国庆假期后,主动筹措款项送到法庭。这起案件正是法庭“敬老孝亲”理念的生动体现。
此外,法庭还组建青年党员组成的老年人普法宣传队,联合其他驻镇单位,到养老院、镇广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讲解赡养、继承等法律知识,受到辖区老人的广泛赞誉。
清河法庭现场调查,化解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9月摄)。清河法庭供图
依法履职 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我们的工资能这么快就拿到手。”当事人收到案件执行款后,满怀感激地对法官说道。
2024年8月28日,清河法庭集中巡回审判吕某某等 40人诉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的20起案件。当天立案后,法官立即联系张某某调解,经长达四小时沟通,双方就劳务工资金额和给付期限达成一致,张某某承诺9月10日前给付工资。
然而,到了给付日期,张某某仍未履行。承办法官再次赶赴其蔬菜冷库,面对面督促筹款,最终于当日全额履行20余万元案件款。
清河法庭坚守“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立足辖区实情,探索“品牌引领+巡回审判+法官联系点”的矛盾纠纷治理布局。以“敬老孝亲服务岗”为引领,依托“一讲一册一行动”融入基层治理,参与“无讼”村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普法、讲座及培训,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完善“巡回审判”机制,为孤寡老人、涉劳务工资案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降成本、提效率。在24个行政村设“法官联系点”,联合村“两委”摸排走访、指导调解、宣传法治,让小纠纷就地化解。
多元解纷 汇聚合力化解矛盾
2024年12月,刘某与李某某这对再婚15年夫妻,由于日常家庭琐事频繁,矛盾不断积累,加之缺乏有效的沟通,感情逐渐破裂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情况后,特邀法律工作者一同进行调解,他们发挥专业优势,从法律、情感双向劝导,并从夫妻感情、家庭责任、子女身心等方面引导换位思考。“我们往后一定会多交流、多体谅,好好过日子!”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放下成见,冰释前嫌,并承诺会好好经营来之不易的婚姻。
清河法庭紧扣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深化“法庭+”建设,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设立“特邀调解工作室”,聘用2名特邀调解员驻庭工作,实现繁简分流、调判结合的一站式解纷体系。同时,与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法庭+三所两委”的“123”多元促和调解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摸排、预防、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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