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环县深入推进多元化调解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七调”工作新模式,先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80起,全县集体访、个体访同比下降28.6%、25.5%,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防线,守护群众平安生活。
前移关口“调”
巩固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起底”有效做法,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网格员上报与群众交谈了解等方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牢固树立“马上调”“上门调”观念,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组织干部向一线走,依托“4+1”村民小组群众会、“创稳小院”会把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建强平台“调”
完善诉前联动治理、矛盾联动处置、网格服务管理、信息数据汇聚、责任落实追究“五大”工作体系,推进县乡综治中心“1厅+N室”阵地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吹哨”登记,规范统一“兜底受理、协同办理、跟踪督办、群众评价、办结归档、回访了解”闭环流程,打造“一体化”运行、“一揽子”受理、“一站式”办理的多元解纷平台。
壮大力量“调”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实效化运行。每个乡镇成立一个“说和”组织,选聘退休干部担任调解员,配齐配强调解力量。成立司法局驻法院、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选聘命名5名“金牌调解员”。抽调12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建4个信访专班,攻坚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建成弘德家庭服务协会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弘德堂”“爱心屋”“解忧站”服务作用,带动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对接“调”
推进“诉调”对接。法院与县综治中心建立纠纷信息平台对接、网上网下分流对接、周五分析统计对接“三项”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法院调解平台-综治中心-调解组织-司法确认或登记立案”闭环。推进“警调”对接,公安机关与县乡综治中心建立信息“联享”、矛盾“联调”、重点“联管”、法治“联宣”“四联”机制,巩固完善书面移交机制,公安机关对接处警过程中遇到可能激化或引发案事件风险的矛盾纠纷,书面报告同级综治中心做好联动调解。
整合资源“调”
县综治中心对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导入、自行受理和乡镇部门上报的矛盾纠纷,根据各调解组织的特点能力和纠纷难易程度,坚持平衡原则派单调解,对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纠纷由县综治中心直接牵头,必要时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综治中心进驻人员和行业调解团队进行调解。
严把质效“调”
对每一起纠纷都着眼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找准矛盾的主要症结,充分融入“法、理、情”,实打实、心碰心地交流,努力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全面推进“三官一员一师”进驻网格工作,为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兜底诉求“调”
严格调解期限管理,杜绝诉前调解“蓄水池”、久调不决、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调解等问题。对通过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各调解组织及时报告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书面告知法院,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要求,依法登记立案,严防有案该立而不立问题。(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石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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