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韦胜)近日,武山县综治中心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的转账而引发的纠纷。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李某(女)在2022年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恋爱期间,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陆续给李某转账共计6.5万元,双方分手后,张某要求李某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给被告的钱款,李某拒绝返还,张某起诉李某至武山县人民法院。经县法院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具备诉前调解基础,将案件流转到武山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室进行调解。
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室接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驻综治中心调解员就该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调解员仔细对提交的证据进行逐一核对,明确每笔转账的用途和数目,并将其中涉及特殊节日有一定意义的转账剔除后,整理出被告个人使用的款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解员耐心地逐条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多次与双方耐心沟通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同意当场返还原告2.8万元。至此,一起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纠纷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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