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起纠纷 调解为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15 09:52: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近日,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租赁纠纷。当事人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的经营者送来一面锦旗并致谢:“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公正调解,为民解忧,经过几番周折使得这起车辆租赁纠纷有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8月,吴某在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租赁一辆商务车,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对车辆状况及驾驶注意事项履行了告知义务,在吴某确定车辆完好后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将车辆交付给吴某,吴某交纳押金3000元。租赁期间车辆出现打不着火情况,吴某联系了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服务部老板第一时间实施紧急救援,在修车师傅的视频指导下车打着火了,吴某告知钱已经付给了救援的人。后来,车辆在嘉峪关又一次打不着火,服务部老板再次电话联系修车师傅,车辆停放在嘉峪关修了半个月无法出租,金川区某汽车服务部多次找吴某协商修理费9852元及停驶15天期间的租赁费5500元赔偿事宜均无果,随即起诉至金川区法院,金川区法院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将此案件分派至金川区综治中心诉调对接窗口。

  9月24日,金川区北京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综治中心派单,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沟通调解未达成一致,随后调解员将案件按流程返回了金川区综治中心诉调对接窗口转诉讼。10月25日,调解员又接到了吴某的电话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不想开庭解决,想再次配合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随后,在经过调解员与办案法官的沟通,案件再次转入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背对背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促使他们互谅互让,最终达成租金与修理费各承担一半的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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