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反目为仇 诉前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3-11-08 16:31:0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县综治中心处理我这个矛盾纠纷很及时,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一直悬在我心里的疙瘩终于落地了,我们真的感激不尽,非常感谢县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实事,有了调解中心就是好。”11月5日,合水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在回访一起已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时,案件当事人杨某感慨地说。

今年10月11日,合水县综治中心接到人民调解平台推送的合水县段家集乡杨某和合水县固城镇刘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某在县城及周边乡镇长年经营活鸡养殖售卖,刘某在县城经营一家菜店,刘某在微信朋友圈得知杨某出售活鸡,便多方打听联系上了杨某,与杨某就活鸡售卖一事进行了口头协商且达成协议,由杨某按照约定将刘某要求的活鸡送往刘某指定的地点。经结算,价款共计16170元,今年1月15日刘某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8350元,下欠7820元,由于刘某给单位供应属于年终一次性结算方式,导致刘某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及时支付杨某下剩的欠款,杨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一气将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水县综治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及时派出县综治中心两位工作人员受理,工作人员及时与刘某,杨某电话联系沟通,但双方因欠账导致矛盾很大,相互都有怨气,相互指责对方。

针对这种情况,两位工作人员采取一对一联系,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发信息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道理化解,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约定于10月24日上午9点,在县诉调对接工作中心见面调处。

当日对双方当事人运用“情、理、法”进行调解,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随后由刘某当日向杨某微信转账支付4020元,下剩欠款商定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用微信转账杨某,就此结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相互道歉,互相谅解,一场因买卖合同引起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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