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1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决定:接受高志凌辞去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保岗辞去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蓉兰辞去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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