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敬老养老适老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20 21:37:55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以务实举措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敬老养老适老社会环境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见习记者 朱雅蓉)9月2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6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4.78万人,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老龄工作,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养融合服务,营造敬老养老适老社会环境,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老年健康服务

年底每个市州实现有2家老年护理医疗机构

报告显示,我省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医学科122家,通过开展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服务内涵。开通老年人医疗机构挂号、就医、检查、取药、缴费绿色通道,落实诊查费用减半等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扎实推进老年康复护理工作。全省老年康复护理机构20家,24家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9家)、14家二级医院(不含中医医院)独立设置康复医学科。印发《甘肃省加快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作方案》,今年年底每个市州将实现至少有2家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省所有老年专业护理人员通过多轮次培训考核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96.36万人

我省建立完善了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7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96.36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82.4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8.8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5.03万人。 从2005年以来连续1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以来连续7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310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5444元。2022年7月起,调整提高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元,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8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2.20元。

积极推进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

全省47.8万人次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报告指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多年稳定在95%,实现了应保尽保。落实退休人员待遇倾斜政策。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积极完善参保人员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推进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简化经办流程,扩大覆盖面,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累计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17.56万人,全省累计47.8万人次享受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2%至53%。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2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目前全省有养老机构339个,床位3.81万张。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81个,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7271个,床位8.1万张。建设2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重点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助安、助餐、助医、助浴、助洁等上门服务。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主动提供服务保障。逐年提高特困供养和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500元、6852元,惠及6.8万特困老年人。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全省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100%。每年对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养老机构重点安全隐患基本清除。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