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各级林长62288名
“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取得阶段性成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8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的“双林长”工作机制和全域覆盖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责任体系,把管建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林长制改革新机制。目前,全省设立各级林长62288名,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7493块。2021年以来,聚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底线性任务,统筹谋划,积极构建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特别在“护绿”“增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维琴摄
在“护绿”上下功夫。完成康县和康南林场11.75万株松材线虫疫木除治,实现松材线虫疫情“清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拟将全省209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为158个,共调出面积671.85万亩,为全省106个省级以上重大项目预留了空间和通道。
在“增绿”上下功夫。科学绿化和生态修复进程加快,去年以来,全省完成植树造林533万亩、草原种草改良647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435万亩,超额完成造林任务。评选全省省级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小镇20个。
在“用绿”上下功夫。推动陇东优质苹果,陇南核桃、花椒、油橄榄,河西及沿黄地区红枣、葡萄、枸杞等优势布局,依托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新栽植核桃2.7万亩、花椒28.39万亩、油橄榄11.03万亩,完成提质增效138.71万亩,促进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不断打造林草产业品牌,11家林业企业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1家。
在“活绿”上下功夫。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资源资产,鼓励承包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林权,使林权向有能力、会经营的林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等适度集中,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目前,全省累计流转林地面积484.31万亩,实现林权流转金额6.84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00.51亿元。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3725个,认定登记家庭林场1302家,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极大地提升了林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村林业发展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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