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7月1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7月11日20时10分,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决定自7月11日20时30分起,将我省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我省陇南市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文县,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张家川县,平凉市华亭市、崇信县、灵台县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甘南州舟曲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天水市麦积区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红色预警)。
省水利厅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御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切实落实好预警发布“叫应”机制,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全力防御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加强巡查防守,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