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发布时间:2020-07-22 09:40:00     来源:新华社


7月18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民警联合红古华龙街道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商业街 及大型超市开展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辉 摄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 熊丰)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10余万名民警负伤,3700余名民警被评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人民警察节”由公安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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