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出台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5-05-28 09:30:15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共6章42条,包括总则、气候资源探测和调查、气候资源保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包括“构建气候资源系统性治理框架、生态保护与资源保护开发深度协同、突出地方特色与产业赋能、完善气候资源探测与保障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条例(草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建立气候资源调查评估体系,细化气候资源调查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建立气候资源区划体系,提出“综合、单项、专业”三类气候资源区划的定义。明确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同时加强区划和规划成果的应用。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采取措施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气候资源。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采取节能减排等措施改善气候条件。规定在开发利用云水、降水等气候资源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

《条例(草案)》指出,要建立西北区域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沟通协作机制;结合我省区域气候特点,对城市建设、气候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作出个性化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要大力支持气候景观旅游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要建立统一的气候资源探测站网系统,提高气候资源探测能力。要建立气象资源数据汇交和共享机制,实现气候资源探测信息共享共用。落实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以避免或者减轻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对气候资源的不利影响。要提升社会气象灾害救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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