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12月11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感恩奋进,黄河之滨会更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立足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方略,坚决扛牢上游责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十四五”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甘肃建设成效考核,全力推动黄河国家战略落地落实,连续两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我省获评“优秀”等次。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我省黄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2.7%,在31个省(区、市)排名中由去年第13位上升至今年第11位,在黄河9省区由第4位上升至今年第3位。我省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散渡河小河口村断面首次实现消劣,14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均达到“长治久清”级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了解,针对个别流域水质不稳定问题,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分析、预警通报、督促督办,强化汛期、枯水期环境质量管控,率先在全国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全省33个地级和10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黄河流域3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强化污水溢流直排问题管控,推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黄河流域62座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59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农业农村污染管控方面,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9.98%,其中黄河流域达到30.84%,提前完成“十四五”25%的目标,黄河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围绕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对黄河流域兰州市、白银市、甘南州和兰州新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358件,已办结240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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