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将施行

发布时间:2024-09-30 11:54:4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9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固化近年来我省甘味品牌培育管理的成熟经验和有益做法,将培育管理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甘味农产品品牌高质量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小切口”式创制性立法,条例在立法模式上不追求“大而全”,而是采用不设章节、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的“小而精”立法模式,共十五条,明确了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认定、推广、保护、创新以及动态管理、品质保障等规定。

《条例》明确了甘味农产品品牌是指以甘肃特色优势农产品为基础,以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和产品品牌为支撑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培育管理机制。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林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甘味农产品品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甘味农产品品牌授权、标识使用、产品质量等的监督检查。

《条例》规定,甘味农产品品牌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因条件变化不再符合甘味农产品品牌标准或者违反甘味农产品品牌管理规定的,应当从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中予以清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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