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1万平方公里
我省实施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成效明显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深入实施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1年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1万平方公里,其中:完成梯田建设1433万亩,营造林5332万亩,种草改良8011万亩,实施封禁治理1.12万平方公里,治理保护黄土高原塬面面积1548平方公里,新建淤地坝249座,完成病险坝除险加固402座。
报告显示,全省坚持整村、整乡、整流域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以坡耕地改造为主的“保障粮食安全工程”,以经济林草为主的“生态经济工程”,以沟道滩岸、塬面防护为主的“拦蓄工程”,以田间道路为主的“通达工程”,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5大工程,探索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水土保持立体防治体系。同时,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淤地坝建设,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累计建成淤地坝1849座,覆盖7个市州36个县市区,淤地坝工程在控制沟道侵蚀、滞洪拦泥、淤地造田、减少流入黄河泥沙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