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4月15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实施意见》提出,今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区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6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基本实现,全方位、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机制趋于完善。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意见》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从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共同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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