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打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4:30:45     来源:甘肃法治报

“叔,下地干活辛苦,累了就别驾车,驾车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为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辖区群众春耕出行安全,3月19日,华池县公安交警大队柔远中队民辅警在柔远镇柳湾村,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春耕农忙”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和群众一起聊春耕、话“安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全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这是我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真实写照。

为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司法合法性审核,2023年12月26日,十四届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意见》正式下发全省执行。

《意见》提出,针对农村春耕、三夏、秋收时节和国庆、春节假期及务农务工和学生上下学集中出行,部分城乡公交车不符合公路客运车辆安全要求,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及非法载人、接送学生,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部门职责和治理措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省各地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站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村一辅警”,农村派出所和巡防力量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春耕农忙”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辖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全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王高年表示,《意见》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通过狠抓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攻坚,保持严查农村严重交通违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构建市、县、乡三级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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