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记者11月14日获悉,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四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四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具体为各级人社部门依法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过程中,发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快查快办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各级检察院要做好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相关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对重大疑难案件、属地人社部门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属地公安机关不依法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拒不履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效裁判的欠薪被执行人要依法强制执行,依法及时受理、审理各类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对其中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坚决严格依规做到应列尽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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