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动态监测,推动全省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制定印发《甘肃省“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
《办法》明确,考评对象分为市(州)和省直部门,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重点内容宣传、重点对象学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依法治理6个项目,分类细化设置考评内容和评分指标。考评方式为年度考评、2023年中期评估检查、2025年终期验收。在开展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验收的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内容学习宣传、普法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外部评价。
《办法》提出,坚持考用结合,将“八五”普法考评各环节结果与年度各项考核、中期表扬、终期表彰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年度考评结果作为省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平安甘肃建设考核、法治甘肃绩效考核普法指标评分的重要依据。根据中期评估检查综合评价结果,对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综合年度考评、中期评估检查、终期验收各环节评价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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