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我省2022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239件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 实习生 钟璐鑫 王春艳
3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凝聚各方面力量共识,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据介绍,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深入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全省累计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364家,退货金额达1600多万元。同时,持续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全省公示消费投诉信息369次,累计发出消费警示提示74次;积极创新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临夏州8个县(市)全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兰州新区、兰州市安宁区联合法院建立消费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更加方便消费者维权,庆阳市成立汽车业和建筑业纠纷调解中心,定西市对员工100名以上的商超统一设置消费投诉公示屏。
持续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为切实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集中登记分流、分级受理处理、统一调度指挥、网上转办催办,同时每日开展信息汇总分析、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推进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发展,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在线和解纠纷8226件。2022年,12315平台、消协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52.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49万元。12315指挥中心通过寓教于乐的线上直播,向6000多名网友宣讲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知识、解读消费案例。临夏州组织美团骑手走街串巷宣传消费维权;兰州市在公交车、出租车、楼宇电梯等公共点位,播放消费维权、安全科普和消费警示公益广告;陇南市组织拍摄的《小城大爱》防诈骗微电影荣获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微电影年度金质作品。
筑牢民生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行“八步工作法”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全省25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由市、县、乡(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包抓。大力推广“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运用,“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单位达7.96万家。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有效解决中药材进入药用渠道的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加强药品、涉疫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持续开展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风险排查整治,全省8.9万余台在用直梯97%以上纳入应急处置平台监管,即时接警、即时处置。扎实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部署开展12个专项行动,共对260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654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96%,比上年同期提升4.61%。临夏州破获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药大案。
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整治,2022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239件。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同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11类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30件,罚没款978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73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共排查风险隐患5.41万个,处置率99.36%。扎实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立案查处67件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涉疫消费市场稳定。牵头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127件,罚没款110余万元。大力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共查办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及传销案件1627件,为企业减负6000多万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表示,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将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下功夫,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市场拓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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