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相关人员退回骗取社会保险金的公告
七里河区王兴宁 陈玉兰 陆 芸 唐增兰 杜进芳 张秀梅 杨惠春 刘玉珍 刘素珍 候玉英 李元玲 严照仁 夏兰芳 阎梅兰 薛苹英 阎锦成 赵粉罗 谢秋范 马文义 苏玉芳等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相关关系人),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继续领取养老金,已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七里河区李生兰 杨凤英 虞巧云 刘风英等人重复领取社会保险金,已严重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请以上人员(相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前,限期主动到七里河区社保中心退还多领社会保险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骗取社会保险金,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欢迎辖区居民举报多领取社会保险金线索。
联系(举报)电话:0931-2662225,0931-2664625。
七里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