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机构司法鉴定人彭俊华,男,汉族,身份证号:620103************8016,执业类别:法医临床,执业证号:620113071392,颁证日期:2013年6月26日。贺宏印,男,汉族,身份证号:620102************9611,执业类别:法医临床,执业证号:620113071393,颁证日期:2013年6月25日。因我所无法联系到二人,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届满,未能办理延续登记,现我机构现申请注销二人执业证资格。
甘肃集天司法鉴定所
2020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