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菊萍:
本机关受理的你对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城政决字〔2020〕2号)《黄河流域兰州白塔山段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兰府复决字〔2020〕56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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