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霞:
本会受理了申请人秦会社、杨会琴、杨保元、李忠会、张蕊丽、庆阳嘉鑫茂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1)庆仲案字第567、568、569、570、575号。按照《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本案将按照简易程序进行仲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材料。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请你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或提出反请求、举证及选定仲裁员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会(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36号,南大街社区院内三楼)开庭,请按时参加,逾期将缺席裁决。
庆阳仲裁委员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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