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仲裁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3 09:57:38     

       武亮: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8日(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孔吉斌: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25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郑锋: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21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武洪: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23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李其营、张秀霞: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19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李勇: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17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张强: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45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杨永花、许德文: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你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仲裁字(2019)第20号裁决书。自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会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中路38号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1楼113号,联系电话:0937-6221841)特此公告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