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法人刘喜龙印章,编号:6212020027058,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芦超律师执业证,证号:16201201310844466,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焦建明律师执业证,证号:16201201810057890,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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