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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22:23:32     来源:甘肃法制报

魏红俊:本院受理原告朱南华诉被告魏红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甘3025民初1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玛曲县人民法院

庞彦明、张红霞、魏中浩:本院受理的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庞彦明、张红霞、魏中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403民初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张红霞、庞彦明、魏中浩:本院受理的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张红霞、庞彦明、魏中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403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贾锋涛:本院受理李苗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1026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平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县人民法院

李广:本院受理原告石万铭诉被告李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33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孙飞扬:本院受理的原告邓富明诉被告孙飞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天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乐县人民法院

展兴智:本院受理原告王国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六坝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白子方:本院受理原告孙继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9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植民:本院受理的吴世智、宁亮祖、赵永才诉你王植民和甘肃秉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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