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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16:51:46     来源:法治甘肃网

  马腾(男,回族,住址:康乐县苏集镇半坡村半坡51号,身份证号码622922************1014):本院受理的原告马目哈买得诉被告马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2)甘292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乐县人民法院

  田阿西叶(住甘肃省康乐县康丰乡田家沟村田家沟179号):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应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马成虎(住甘肃省广河县水泉乡水泉村孙家湾38号)、马世龙(住甘肃省康乐县虎关乡洼吓村水沟26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康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2)甘292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乐县人民法院

  张卫岗: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世林与被告宫孝飞、张卫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侯廷志: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巧红与被告侯廷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1002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景永红: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小红与被告景永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1002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齐小宁: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海梅与被告齐小宁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1002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张文艳: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富来与被告张文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1002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张志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凤与被告张志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1002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师军:本院受理原告金万莉诉被告师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0403民初1080号的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吴玉津:本院受理原告白治国诉被告吴玉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0403民初1000号的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杨拯鹏:本院受理原告张晋玮诉被告杨拯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0403民初950号的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高智、雷建林、王正潮: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薛亚浩:本院受理原告甘肃上河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姬有满、刘亚雯: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诉你们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常建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宗花与被告常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403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魏立智: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永晨与被告魏立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403民初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学琪: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彦顺与被告王学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403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虎:本院受理的赵荣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3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民乐县人民法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陈国皎:本院受理原告王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任磊川: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季诉被告任磊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天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刚、陈桂花: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作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何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与被告何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和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王晓云:本院受理原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与被告王晓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和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斯红强:本院受理原告曹银霞诉被告李盛华、斯红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尹兵宗、林明贤:本院受理原告白银顺德商贸公司诉被告白银天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尹兵宗及第三人林明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三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西区熙瑞茶楼:本院受理的原告来跃娟诉你茶楼与张聪儒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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