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高原金豆食品有限公司、杨钧杰:本院受理原告康乐县旭安杂粮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诉漳县高原金豆食品有限公司、杨钧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县人民法院
汪金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125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县人民法院
叶芳:本院受理原告陈军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125民初1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县人民法院
宋长兰:本院受理原告甘肃省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漳县营业部诉宋长兰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125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县人民法院
李智刚:本院受理原告甘肃省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智刚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125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县人民法院
刘克军:本院受理原告李秋生诉被告魏秀萍、被告刘克明以及第三人刘克军与第三人刘宗荣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甘0402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秋生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白银区人民法院
强小刚:本院受理原告梁萍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杨秀莉:本院受理原告张秉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4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魏思源:本院受理的原告班怀治与被告魏思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50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张小成:本院受理原告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甘1023民初17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悦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华池县人民法院
吕乐勤:本院受理原告雒吉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吕乐勤: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得贵:本院受理原告刘小柱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甘肃省天渊建材有限公司、甘肃天骓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白银市平川区下岗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张丽琴:本院受理李锁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甘0821民初195号,在本院送达过程中,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平法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泾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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