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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20220225

发布时间:2022-02-25 15:12:56     来源:甘肃法制报

徐仰强:本院受理原告魏丽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会宁县人民法院

陈天明:本院原告王永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会宁县人民法院

马海娟:本院受理原告马努来诉被告马海娟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崔海洲(住甘肃省康乐县八松乡龚庄村二社龚家庄46号):本院受理的原告雍国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包玉龙:本院受理王文元诉你、白银市平川区红达驾驶学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03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甘肃鑫兰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兰州天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3943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王小刚、范亚宁:本院受理张文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1026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平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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