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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20211217

发布时间:2021-12-17 15:46:05     

葛斌民:本院受理原告民乐县新天镇新天堡村二组诉被告葛斌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殷勤龙、尚小兰:本院受理原告付集宁与你们及徐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甘1026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2021)甘1026民初240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平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宁县人民法院

苏银银: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苏银银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2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杨改婷: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杨改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胡从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胡从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胡从云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2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张国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张国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张国钊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2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刘克信:本院受理原告蒋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40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汤波:本院受理原告赵富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甘302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迭部县人民法院

包玉明、温发勇: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炭山岭支行诉你们与刘文洁、童占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炭山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闫生鸿: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炭山岭支行诉你与张玉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炭山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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