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法院公告20211110

发布时间:2021-11-10 21:23:27     

惠文博: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7月23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强科涛:本院受理毕明生诉强科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 0402 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白银区人民法院

余勇: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诉余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 0402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刘春玉、徐长庆:本院受理原告魏万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4768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评议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孙鹏:本院受理中泰万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406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区人民法院

贺国荣、王玲: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丽娜诉被告贺国荣、王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齐荣升:本院受理的原告毛康平诉被告齐荣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边欢龙: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冬燕诉被告边欢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28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王金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拓别虎诉被告王金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李丙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岳栈彭诉被告李丙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贺国荣、王玲: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慧颖诉被告贺国荣、王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1002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张进福:本院受理原告祁宗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7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孟坝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