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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00922

发布时间:2021-09-22 15:17:13     

王龙:本院受理厚小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树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涛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常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刘文学、吕成刚不服本院判决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722民初3626号民事上诉状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六坝中心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易彩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马秀玲:本院受理的张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2019)甘0722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5月27日刊登在《甘肃法制报》。现因(2019)甘0722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5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乐县人民法院

杜学义:本院受理原告任杨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1民初1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马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城县人民法院

任广强:本院受理原告麻成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孙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冯月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张喜奎、肖婷:本院受理原告张维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张喜奎:本院受理原告合水县春凤肉食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宁明琴、白海平、白汶灵: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甘肃广信汇缘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马建军:本院受理宋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李万双、王玉霞: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卢国智:本院受理的原告叶树斌与被告卢国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汤波:本院受理原告赵富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迭部县人民法院

孙文玺:本院受理原告曾海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24日向你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7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苗龙:本院受理原告段怡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21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9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栗生锐:本院受理原告栗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24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8月11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白云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28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王师有:本院受理原告徐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30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9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张花:本院受理原告王仲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28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8月23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邹宝:本院受理原告张静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21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8月23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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