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法院公告 202100917

发布时间:2021-09-16 21:22:39     

穆耀乾: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江诉被告穆耀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1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刘浩明:本院受理原告赵长福、孔发伟诉被告刘浩明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1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乐县人民法院

胡清贵:本院受理张恒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张希宏、王秀萍:本院受理的曹萍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徐会萍:本院受理原告葛士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1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马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城县人民法院

齐勇:本院受理的原告温海军诉被告齐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赵应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海琳、王海峰、郑志宏、赵应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孙文仙:本院受理原告田智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25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陈建中: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30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苗龙:本院受理原告赵运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21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1年9月9日作出(2021)甘1023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张玉明:本院受理原告张雪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甘1023民初12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悦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华池县人民法院

许小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