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勤:本院受理原告张焕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葛斌民:本院受理原告民乐县新天镇新天堡村二组诉被告葛斌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天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安泽:本院受理原告陈芸诉被告王安泽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增平:本院受理原告孙武诉被告王增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包宏国、包鹏国、姚文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包宏国、包鹏国、姚文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27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程九兵、葛俊民、葛跃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程九兵、葛俊民、葛跃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邓东、邓勤、邓合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邓东、邓勤、邓合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海、巴成聚、李维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王海、巴成聚、李维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杨国、杨普、杨兆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支行诉被告杨国、杨普、杨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天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张喜铭:本院受理原告白玉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22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希伟:本院受理原告章美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甘0722民初1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周正席: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杨学恩: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张海平(积石山县关家川乡何家村石上社13号):本院受理原告于文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安宏朝(住甘肃省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团结新村100号):本院受理原告刘有花诉被告安宏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安宏朝公告送达(2021)甘2927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陈文忠(住积石山县寨子沟乡阳屲庄村山庄坪社):本院受理原告陈先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2927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管办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佘玉梅:住甘肃省积石山县刘集乡团结村2社9号(娘家住甘肃省积石山县大河家镇陈家村三社3号)关于原告韩义龙诉被告佘玉梅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数字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马黑麦(住积石山县中咀岭乡梳木村七社10号)马福梅(住积石山县别藏镇麻坝村七社5号):本院受理原告甘肃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马克力索:住甘肃省积石山县中咀岭乡马家咀村5社1号关于马木海麦吉诉被告马克力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数字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姚明亮、闫生峰: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朱鹏林、樊书斌、杨有明: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赵锦文、王前军: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武春辉、白海霞、万全兴: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候志玲、张小波、王振玲: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文臣、黄西洋: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宋之恒:本院受理张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杨丽蓉诉你及刘红兵、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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