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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20210712

发布时间:2021-07-12 17:21:42     

周建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康新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722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31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杨兴浩: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爱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72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31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张振新: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全善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强国娟:本院受理原告席有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7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孟坝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原县人民法院

强寅珍:本院受理原告张等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7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孟坝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原县人民法院

罗德纲:本院受理原告靖远银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罗德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仲梅花:本院受理宋之红诉你、李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郭峰、卫俐琛:本院受理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王誉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0403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董晓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232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舒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108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吴俊荣:本院受理原告蔡有星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2民初105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师思明申请宣告卢银花死亡一案。申请人师思明称,卢银花(女,汉族,1963年7月24日出生,原户籍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372号2单元3室,公民身份号码620402************1325)于2017年5月4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已下落不明满四年。下落不明人卢银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卢银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卢银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卢银花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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