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承家:本院受理刘平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宏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31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易好祥:本院受理的民乐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与朱希苍、夏淑英、民乐县兴宇马铃薯专业合作社、陈克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722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生忠、李延成: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722民初3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六坝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张著林、李玉萍: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722民初3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六坝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时农:本院受理的原告路振霞诉被告会宁县阜康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李时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在会宁县大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会宁县人民法院
李时农: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宗海诉被告李时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在会宁县大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会宁县人民法院
范劲松: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诉范劲松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74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杨军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杨军良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02民初88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仲玉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仲玉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仲玉玲公告送达(2020)甘0402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祁正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祁正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仲玉玲公告送达(2020)甘0402民初37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李彦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李彦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仲玉玲公告送达(2020)甘0402民初3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王向静:本院受理赵海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孙文岩:本院受理李生凤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03民初1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