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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20210312

发布时间:2021-03-12 13:26:59     来源:甘肃法制报

康福善:本院受理赵庆国、马尚银、黄永天、张沛林、刘多林、易好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田兴盛、尚广善:本院受理杨翠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白银海诺商贸有限公司、芦文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与被告白银海诺商贸有限公司、芦文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董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白银区支行与被告董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胡建文:本院受理原告黄娥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022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环县人民法院

张建毕:本院受理原告刘生仓与被告张建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蒋方彩、王淑珍:本院受理原告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 0402 民初 304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薛鹏程:本院受理原告宋梅霞与被告薛鹏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康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兰州平达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兰州平达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邵有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402民初21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蒋光华、颉军红:本院受理原告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125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县人民法院

申建军:我院已受理原告李娟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漳县人民法院第二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县人民法院

张求:我院已受理原告孟尕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漳县人民法院第二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县人民法院


郝治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022民初3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环县人民法院

徐景霞:本院受理原告李秀梅诉你与徐景峰、杨郁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县人民法院

祁威:本院受理原告王强毅诉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125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县人民法院

徐文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302民初2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葛东浩:本院受理原告许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302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芦平菊:本院受理原告丁虹诉你债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302民初3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张贵元:本院受理原告金昌市金川区八冶诚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张文旭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302民初29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齐鹏: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永宏诉被告齐鹏、刘俊发、张世平、甘肃省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李伟银:本院受理的原告肖改改诉被告李伟银、西峰区什社乡李岭幼儿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002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袁锋:本院受理的原告胡静诉被告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002民初43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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