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法院公告2020413

发布时间:2020-04-13 17:58:37     


  何占家:本院受理原告杨学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乔茹松:本院受理原告庆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吴冰:本院受理原告王满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凤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庆城县人民法院
 

  吴玉津:本院受理原告张富海与被告吴玉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403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石玉平: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甘肃佳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甘州区宝亮泡沫塑料制品加工厂诉你公司与第三人林培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302民初36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常聪聪:本院受理原告杨明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孟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