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督察巡察“双剑合璧”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23-10-17 14:38: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督察是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金昌市不断探索法治督察新模式,将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实现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的无缝衔接,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双剑合璧”,全面助推法治金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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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晰督导永昌县法治建设工作。(7月5日摄)

一、建章立制,互相借力。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金昌市结合巡察开展法治督察的实施办法》,建立起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落细工作协同、统筹推进、成果共享、线索移交4项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实现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双剑合璧”,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手段从法治督察“单打独斗”到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转变,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聚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等作为首要内容,重点就督察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普法责任制等落实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对标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三是建立工作队伍。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熟悉法治建设的工作人员,纳入市委巡察人才库,从巡察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市委巡察,重点负责法治督察。近年来,先后抽选6名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编入九届市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入驻各被巡察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常态长效。

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一是突出重点抓督察。严格对标法治金昌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按照“做实书面督察、做细实地督察、做亮专项督察、融合市委巡察”的思路,全力抓督察促落实,层层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全面覆盖抓督察。认真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组建由地级干部任组长,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成员组成的督察组,对全市2个县区和66个市直部门单位连续3年开展了3轮市域全覆盖的法治督察,构建统一领导、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大督察”格局,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细。三是形成闭环抓督察。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察结果运用,构建“督察—反馈—整改—提升”闭环机制,督察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形成《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情况的通报》以及针对被督察县区和单位的个性问题清单,全面总结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加强督察整改“回头看”,对容易反弹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法治督察中查摆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三、目标同向,精准发力。一是紧盯问题查找。市委依法治市办强化能动履职,先期调取查阅被巡察单位的台账资料,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精准查找被巡察单位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引导深化法治督察,着力破除“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二是紧盯专项整治。针对全面督察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的短板,结合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共部署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督察。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法治督察,使学校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三是紧盯责任强化。先后印发《九届市委第三轮法治督察实施方案》《九届市委第四轮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对24个被巡察单位开展法治督察。针对被巡察单位差异,科学制定法治建设专项检查清单,除共性要求外,对党委部门侧重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政府行政执法单位侧重检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情况,全方位推进对被巡察单位的法治建设“综合”体检,多角度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症结”,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四、注重效果,融合聚力。一是抓实问题整改。在督察过程中,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对接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成果共享,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各巡察组,由各巡察组选择融入到市委巡察报告中,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到位。法治督察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书面通报、闭环整改、回头看“三步走”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抓实全面推进。将“在全市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作为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以此为引领,指导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做好与本地党委巡察办的对接,同步结合巡察开展法治督察。三是抓实考核考评。把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依法治市日常检查、年中督察和年度考核考评体系,有效检验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在法治督察全面开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持续性开展法治督察提供程序规范和制度保障,把督察强力注入法治建设工作中,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回应群众的期待,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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