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里 仁 侍 母 案
【案例判词】
奉判,宋里仁兄弟三人,随日乱离,各在一所。里仁贯属甘州,弟为贯属霩县,美弟处智贯属幽州,母姜元贯扬州不改。今三处兄弟,并是边贯,三人俱悉入军,母又老疾不堪运致,申省户部听载。又前陈王府亲事王文达,奉改配充越王亲事,令相州番,未上之间,王改任安州。王遂诣京披诉,不伏。昔隋季道销,皇纲弛紊,四溟波骇,五岳尖飞。兆庶将落叶而同飘。簪裾共断蓬而俱逝。但宋仁昆季属此凋残,因而播迁,东西异壤。遂使兄居张掖,弟住蓟门,子滞西州,母留南楚,俱霑边贯,并入军团。各限宪章,无由勤谒。瞻言圣善,弥棲罔极之心;眷彼友于,更轹陟岗之思。惸惸老母,绝彼璠玙;悠悠弟兄,阻斯姜被。慈颜致参商之隔,同气为胡越之分。抚事论情,实抽肝胆。方今文明御历,遐迩又安;书轨大同,华戎混一。唯兄唯弟,咸曰王臣,此州彼州,俱霑率土。至若名霑军贯,据法犹许养亲,亲残方至配所。此则意存孝养,具显条章,举重明轻,昭然可悉。且律通异义,义有多途。不可有执军贯之偏文,乖养亲之正理。今若移三州之兄弟,就一郡之慈亲,庶子有负米之心,母息倚闾之望,无亏户口,不损王徭,上下获安,公私允惬,移子从母,理在无疑。且文达幸籍余绪,早事陈府。王乃去兹蕃邦,作贰储宫。达等奉束力优矜,皆令以近及远。兵部以贯居赵郡,邻接相州,遂乃改配越王,诚为允惬。配名已定,王转安州。达以王既改蓄,遂乃有兹披诉。但往者蒙恩得近,本为缘王上迁;今者去贯悬远,还是因王改任。迁改既一远近何即望改张,天下人谁不许。仰依蕃上,仍下州知。
【案例解析】
此案宋里仁兄弟俱是军士,驻防边州,而他们家乡在扬州,家里有80岁的老母,无人侍奉,他们提出迁籍从母的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加入军籍的人不允许任意迁移。最后报请户部评判,户部从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立法思想出发,对唐代法律的价值追求作了精确的阐述,“法本意为防奸,非为绝其孝道”。判文写到,隋末大乱造成了母子、兄弟天各一方,孤苦忧伤的老母与儿子隔绝,兄弟同袍之情也被阻断,抚情论事,令人同情。接下来,判文依据《唐律疏议·名例》中的一条律文“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家无亲成丁者,上请。犯流罪者,权留养亲”之规定,指责一些不明礼义的官员“执军贯之偏文,乖养亲之正理”。据此,最后作出了“移子从母,理在无疑”的判决。
《唐律》中,像这种维护伦常,提倡孝道的律文很多,反映了儒家“孝为天下先”的礼法思想,也符合人性、人情的自然规律。而且像这样一件“民间细故”,竟报请户部评断,并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摘自《敦煌古代法律制度略论》)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