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爱心甘肃建设的决定》,引导和动员全省上下踊跃投身爱心甘肃建设,大力弘扬爱心文化,助推爱心甘肃建设广泛持久、扎实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实道德支撑。
《决定》分别从充分认识推进爱心甘肃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实施爱心扶幼、爱心助残、爱心济困、爱心敬老、关爱特殊岗位群体、持续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弘扬爱心文化、广泛汇聚爱心公益力量等九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机制。
《决定》指出,爱心甘肃建设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迫切需要,是在全省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实施的一项德政民心工程。全省各级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爱心甘肃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省委号召,踊跃投身爱心甘肃建设,力所能及奉献爱心、关爱他人、服务社会。
在爱心扶幼方面,要求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通过联系交流、落实政策、帮办实事,使其在生活、学习、精神上都有人关爱;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生活、助学工程等政策,对需要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社会、学校和家庭要把爱心文化教育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在每一个幼小的心灵种下善和爱的种子,培养少年儿童成长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乐观向善、有益于社会的人。
在爱心助残方面,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及时落实困难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就业帮扶、住房救助等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在爱心济困方面,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取暖、司法等救助和法律援助。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机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提高救助时效。同时,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帮助她们就近就地就业,免费进行“两癌”筛查。
在爱心敬老方面,要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帮助解决衣食住行医方面的困难,排除居家养老安全隐患。对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妥善丧葬等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决定》呼吁全社会要大力关爱特殊岗位群体,关注关爱环卫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岗位群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权益保障水平;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依法用工,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同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建设和完善劳动者驿站,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为环卫工人、网络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提供更多贴心便捷的服务。
《决定》同时指出,要持续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民政、残联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完善特殊关爱机制,针对困难群众在落实现有政策之后仍然面临的实际困难,制定更加精准的特殊关爱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各级干部在爱心甘肃建设中作出表率,争当“爱心爸妈”“爱心家人”,加强同关爱群众的联系交流、走访探视,做到“四必到”,帮助反映问题、落实政策、促进就业、纾困解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
要积极弘扬爱心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营造见贤思齐、见义勇为、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选树身边好人、“时代楷模”、陇人骄子等典型,持续开展重要节日爱心主题活动,命名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爱心社区、爱心家庭、爱心个人,褒奖爱心行为,做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感召人。
要广泛汇聚爱心公益力量,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机制,鼓励、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爱心屋”“爱心妈妈”“幸福家园”“如意家园”“慈善情暖陇原”等爱心品牌作用,积极开展爱心基金社会募捐,凝聚更多爱心资源。加强爱心信息平台建设,统筹对接志愿服务,紧贴特殊困难群众需求,打造灵活多样的服务项目,提供更加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爱心服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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