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司法“组合拳”营造发展“暖环境”
——酒泉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纪实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
受理涉企案件11172件,审结10993件,涉案金额53.21亿元……2023年以来,酒泉市两级法院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理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充分发挥职能,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透明度,着力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助推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灵活执行 帮助企业“东山再起”
2023年8月,申请执行人敦煌某单位与被执行人酒泉某开发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请求酒泉中院强制执行2300余万元。
“一个企业倒了,后面往往还有数个家庭。如果实施强制措施,将进一步加剧被执行人的困境,甚至迫使企业走上‘绝路’。”酒泉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葛怀东介绍说,执行法官在全面查证被执行人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深入研判企业未来发展态势,考虑到企业具备长期履行条件,协调采用“活封、活扣”执行措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案款,此举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又使被执行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涉企案件执行中,酒泉中院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力促被执行企业“东山再起”,分期分批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企业和被执行企业双赢局面。同时,严格区分失信惩戒与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仅符合限制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以减轻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3月25日,肃州区法院法官在办理一起企业欠款纠纷案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 摄
创新司法举措 化解涉企积案
“市场瞬息万变,效率就是企业的生命,我们希望法院加快办案,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2023年11月,在酒泉中院举行的企业家代表委员“法院行”活动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家代表直言不讳。
积案背后是积怨。对此,酒泉市两级法院创新司法举措强力化解涉企积案,把清积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清理工作高效、均衡、有序发展。2023年,全市69件积案清理工作全部提前完成。今年来,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继续加强一年以上积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积案清理工作,防止“边清边积”情况发生。
“在清理涉企积案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都会进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想尽一切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努力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最佳办案效果。”酒泉中院副院长、营商办主任张春妍说。
在立案环节,法官就积极主动开展诉前化解,对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审判环节,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盘活企业资产。执行环节,提升执行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深化多元解纷 减轻企业诉累
“真没想到,这么快拿到钱了。”原告张某激动地向法官说。前不久,金塔县法院办理的71户种植回收合同案件,5家制种公司当庭履行了52户的制种款,其余19户均达成调解协议。
敦煌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时,主审法官何运韬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快捷的调解非常满意,原告李某激动地说:“从开庭到审结,这个案件只用了20分钟。”
为加快办理涉企案件,酒泉中院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基层治理高效融合。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13003件,调解成功962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74%。同时,酒泉中院推行二审案件独任审理,审结案件247件,各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审结案件3071件,极大减轻了企业和当事人诉累。
“我们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目标任务,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酒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表示。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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