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九、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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