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记者在一线】陇南中院:践行司法为民 彰显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2-11-27 21:22: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陇南中院:践行司法为民 彰显公平正义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连日来,记者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全院干警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扎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办案中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李法官辛苦了,我们深表感谢!”近日,陇南中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海涛带领审判团队,深入事发地化解了两起邻里纠纷案件,促进了邻里和谐,受到现场群众好评。

王某与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因王某改变原有道路通行现状,影响车辆正常通行。调解中,办案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涉案道路产生纠纷的经过陈述,了解前因后果,准确把握当事人诉争的焦点,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法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疏导工作,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耐心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次争议道路的现状和历史原状,以及本案调解方案所能实现的效果。在长达数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签字确认了调解协议。最后,审判团队在现场根据协议内容对争议道路的宽度进行测量,确定了道路整改路线,督促双方按照调解协议恢复道路畅通。

随后,审判团队驱车赶往100多公里外的另一村庄,对张某、赵某等人和当地九年制学校排除妨害一案进行现场调查。

到达现场后,办案法官依据案件证据两份卫星图片对案涉道路进行了辨认,发现张某修建的围墙阻断了原有道路,影响了邻里出行,尤其是给上学的孩子造成极大不便。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多,矛盾时间长,我们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作为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法。”李海涛说。

调解伊始,当事人抵抗情绪强烈,办案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各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待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后,法官依据现场情况给出调解方案,以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和减损当事人利益最小为原则,提出对张某修建的围墙进行部分拆除的意见。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当事各方均同意调解方案,并对调解协议现场签字确认。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陇南中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严格公正司法”部署要求,坚持调解前置原则,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院干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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