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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所负共同债务,离婚后该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2020-01-06 11:03:48     

  兰州市李先生咨询:两年前我一同学以婚后购买、装修房屋为由向我借款12万元,谁知他夫妻二人在房屋装修好后不久就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我借给同学的钱至今没有着落。请问,我可以直接向女方主张偿还欠款吗?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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