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康峻豪(曾用名康建东):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康峻豪(曾用名康建东)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2]第26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签收上述法律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 日、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你须在开庭7日前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期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兰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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