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21:28:52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安检民公告〔2022〕1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胡贵斌、胡向前、曹印福、陈东梅、罗克平、王瑜、鱼富才、边克仁、胡文义、张海花、朱瑛、王林、边克忠、边克军、王小忠、王军、曹建文、曹建忠、张海兰、鱼沛才、曾沛贤等二十一人盗伐林木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邮寄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8212102 特此公告。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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