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21:27:49     来源:甘肃法制报

张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与被告张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信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郭玉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与被告郭玉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信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李全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与被告李全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信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郭精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与被告郭精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信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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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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