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安检民公告〔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12-14 16:08:16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安检民公告〔2022〕1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潘桃香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8212102

特此公告。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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