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告20221010

发布时间:2022-10-10 10:26:14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陇检民公告〔2022〕1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刘刚刚销售的伟哥类产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含“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刘刚刚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刘刚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6622728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8日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定检民公告〔20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牟老二、赵军平、李堂云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8238132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8日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定检民公告〔2022〕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后六真、蔡玉刚、卢孝良等四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8238132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8日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定检民公告〔2022]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姚军科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32-8238132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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